星权律师所发文
9月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件简讯,被告人就其以侮辱、诽谤形式侵犯吴亦凡先生名誉权一事,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8民初12154号]在其微博首页置顶位置向吴亦凡先生公开致歉。
该网友也按照判处结果公开手写信向吴亦凡致歉。
关键词: 吴亦凡名誉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