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李晨名誉案进展:2019年10月9日,演员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风尚云起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因公然发布与李晨有关的失实言论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账号和微信公众号“今夜九零后”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并赔偿李晨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
“今夜九零后”的相关账号曾发布与李晨相关的文章,并在标题及正文中使用“渣男”、“插刀青年”、“虚伪”等涉嫌侮辱、带有诽谤性质的词语,内容传播出去后,李晨方主张受到了严重的名誉损害,并提出诉讼。
关键词: 李晨名誉权案一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