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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给大S巨额赔偿是人傻钱多?怕被分走10亿财产才是内情吧-全球热头条

发布时间:2022-12-12 06:52:35   来源:东方资讯    

汪小菲为何不在内地签署离婚协议,有律师称怕大S分走10亿财产--引言。

大S和汪小菲一锤接一锤的“重磅瓜”,堪称是一部娱乐圈的“连续剧”了,而这部连续剧起因是两人签署的(不平等)离婚协议,对于协议里涉及的财产赔偿问题,自然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

从目前来看,汪小菲不仅承担了前妻大S和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教育支出费用、大S的精神损失费以及婚后还要继续支付房贷的费用。


(资料图)

汪小菲此举,被不少网友视为—— 他是一个妥妥的“冤大头”。

众所周知,除了地处台北的S Hotle 酒店,汪小菲多年以来的生意事业重心,一直放在北京。

因此,汪小菲在和大S的婚姻续存期间,他经常在北京、台湾省两地来回奔波。

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汪小菲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为什么要放弃自己更为熟悉、看起来更有利的北京,而选择只身前往台湾省?

毕竟,汪小菲当初在买房子的时候,也是因为没有台湾省内的户口,导致只能用大S的账户来买房子。

这才有了后来大S“倒打一耙”,称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

最新的消息是——有律师曝光内情,其实汪小菲选择前往台湾省签署离婚协议,有可能他是为了保住自己在内地的10亿资产。

据相关资料显示,汪小菲的名下,一共有16家公司,他的身价,在坊间被估超过23亿。

其中,合润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 汪小菲持股高达92%,是名副其实大大股东和实际控股人。

如果大S和汪小菲在北京签署离婚协议,大S就可能去分汪小菲被外界估值的那大约10亿的内地资产。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对汪小菲是相当不利的。

因为汪小菲的大多数资产都在内地,根据台湾省内的法律,汪小菲只需要分给大S加起来一共大约3.8亿台币,即使加上帮大S还清房贷的钱,折合人民币也只不过1.5亿元左右。

就算加上汪小菲在离婚协议里提到的——每月给大S100万台币(22.7万人民币)的赡养费,十年下来,汪小菲也不过给前妻大S大约2700多万人民币。

想想看,这笔钱对于汪小菲来说,一点儿也不多。

律师表示,协议中关于大S使用汪小菲的信用卡的年限及解除条件,并没有强调任何限制,这同时也意味着——大S拥有这张信用卡的“永久使用权”。

但大S的每笔消费记录,汪小菲这边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经历了买再婚戴的“头纱”、“钻戒”被爆出后,不知道大S以后会不会有所顾忌。

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汪小菲甚至要求删掉了“大S再婚”的限制条约—— 也就是说,即使大S再婚,汪小菲依旧要为大S偿还房子贷款的费用; 唯一保留的就是大S再婚后,汪小菲不再支付家中的保安费和电费而已。

就连台湾省的律师曾经也表示,汪小菲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律师在旁边提点的,汪小菲这么多年的书是白读了吗?怎么那么孩子气。

到底希望拿到更多赔偿费的大S,能够多让自己见见孩子,还是觉得两人还有挽回(复婚)的余地呢?

要不然,包括他们专业律师在内,真的很难解释汪小菲这种“人傻、钱多”的操作。

但汪小菲之所以急着签下这份根本“不平等”的条约,还有一方面原因,在网友看来,可能是当时的“公关危机”。

彼时,汪小菲的女朋友张颖颖有可能要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马上就兜不住了,她几乎是采用一种“破釜沉舟”的自爆方式,急于表明自己的身份。

但当时的汪小菲和大S并没有离婚,所以,汪小菲到底是不是“婚内出轨”?恐怕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如果不是汪小菲疑似“婚内出轨”,他和大S两人的婚姻,或许根本走不到现在这一步;汪小菲也不会给大S赔偿那么多费用,甚至还要变相出钱“养”前妻大S的新欢具俊晔。

如果不是大S既想要体面又想要钱,法理也要,情理也想争取,她也不会把人情和面子都“撕破”了。

大S的操作在法理上都对,但(情理)行为上却不是一个好操作。

这也是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到现在没有人站在她那边的原因之一。

至于汪小菲,有张兰这个精明能干的母亲一直守护他,即使汪小菲再“恋爱脑”,在事情发展的大局(趋势)面前,他还是拎得清的。

汪小菲不管是出于想要急忙摆脱这次“出轨门”事件,还是想要对前妻大S和两个孩子多一些补偿,多付一些赔偿费都是应该的。

只是大S没想到,她主动把汪小菲告上法庭,才引发了她自己本人后来在内地网友心中的“口碑翻车”。

至此,大S和汪小菲这对前任夫妇的面子,被全部“撕破”。

但在离婚这件事情上,汪小菲并不“傻”,看看他做了什么事,我们就知道了。

汪小菲在“床垫”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张兰直播间收获热度,猛赚销售额时,他头脑特别清醒,第一时间就退出了“麻六记”。

一方面,汪小菲想弱化个人舆论对于公司的影响。

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

虽然舆论给“麻六记”带来了一波好利润,但舆论这种事情谁都说不好,弄不好,对公司就是一次毁灭打击。

具体可以参照一下王思聪。

作为娱乐圈的“纪检委”,他在网上各种喷人,也有各种花边新闻,但即使顶着王健林儿子的名号,但做任何事情他从来不带着公司。

如今,汪小菲试图通过退出“麻六记”的方式,来减少他、大S、张兰等人带给“麻六记”品牌的(负面)舆论压力。

而另一方面,则是要减少自己名下的财产数额。

与大S离婚,汪小菲的赔偿确实不少,但是和汪小菲的个人资产比起来,则可以认为是“九牛一毛”了。

汪小菲通过减少个人名下资产的方式,尽可能降低离婚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种手法很明显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因为不仅汪小菲,从表面上来看,就连张兰也并不是“麻六记”的控股人。 麻六记餐饮目前有两位股东—— 一个是北京食通达公司,它持股36%; 另一个则是宋娜持股64%。

目前,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宋娜与张兰、汪小菲母子,有任何关联。

但张兰、汪小菲母子36%的控股权,十分巧妙地拥有了该公司表决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通过三分之二以上才通过)。

这样的结果是,张兰汪小菲母子既不用承担公司的业务风险,还可能分得“麻六记”上市后的分红收益免税。

即使“麻六记”未来不能上市,也有可能通过“同股不同权的方式,实现资产转移。

有业内人士分析,不用承担风险,只享受收益,或许这才是汪小菲退出“麻六记”的最终目的之一。

汪小菲和大S之间发生的事,已至此,部分网友已经吃瓜吃到情绪代入,角色上头,分不清谁对谁错了。

关键词: 离婚协议 作为一个 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