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何炅、井柏然、范冰冰、包贝尔因为被传卷入吴亦凡事件中,而被迫选择报警自证清白。
从前明明一纸律师声明就可搞定的事,如今为何会上升到需要报警的地步?
主要是经过吴亦凡事件之后,网友对明星的律师函信任度大大降低,网上有关“律师函没用”的发言随处可见。还有人断言明星律师函中常常告网友名誉侵权而非诽谤,是因为做贼心虚。
事实是这样吗?搜狐娱乐联系了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胜华律师,一一做了解答。
易胜华律师直言,律师函确实不具有法律效力,明星在律师函中说的话也不一定都是真的,但不一定明星以名誉侵权起诉网友就是做贼心虚,相反,不管是告名誉侵权还是诽谤,前提条件都是网友有捏造事实的行为。
本来律师函能解决的问题,如今却都需要报警,当这种现象成为一种趋势,司法资源的浪费或已不可避免。
律师函的作用——先礼后兵,双方互相止损
但律师函中说的内容不一定就是真的
在以前,明星一般都是通过律师函来制止网友对他名誉权的侵犯,如今之所以需要报警才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是因为网友对明星律师函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律师函,以及它真实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易胜华律师介绍,律师函是律师根据客户授权,以律师的名义对客户委托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提出具体要求的法律文书,从受众范围的角度来说,律师函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针对具体某个人或者某个单位的,一种是面向公众的。
前者常见于,明星给某个平台、营销号、网友私发的律师函,要求对方删除不实言论,后者更像是声明、公告的性质,也就是如今网友吐槽的明星的“律师声明”。
律师函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是采取法律手段的必经程序。
“明星之所以发律师函,是先礼后兵、预先警告,是为了节约双方的诉讼成本,避免争议事项导致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
从明星角度来说,律师函的首要意义是自证清白,有专业律师背书的律师函,可以更有效地澄清事实,也可以在第一时间防止不实信息进一步扩散,公告性质的律师声明,还可以告诫那些没有行动,但准备行动的吃瓜群众,不要去相信、转发相关信息。
对于律师函中的侵权人来说,律师函是一个警告,考虑到自己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很多人也许就会主动删除不实信息、主动道歉,避免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比如赔款、比如名字会上判决书之类。
但因为吴亦凡的事情,导致了大众对律师函的不信任。
易胜华律师透露,有些客户确实会在律师面前说一些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话,“律师毕竟不是警察,而且我们在接受委托的时候,也看不到另一方提供过来的相反的证据,只能相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如果当事人在律师面前不说真话,倒霉的是他自己,就像吴亦凡这个事,如果他跟律师说了真话的话,可能这个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至少律师不会帮他去报警。”
网友因此就否定律师函的作用,易胜华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有些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