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星维权事件层出不穷。
就在近日,自媒体人“万小刀”发文称,艺人小沈阳以“肖像权纠纷”为由起诉他,索赔18.3万元。
起因是,万小刀在自己的公众号文章《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中,用了8张小沈阳的照片。
不同于以往侵权案之处在于,以往明星以“肖像权纠纷”提起诉讼,针对的多是擅用自己照片而打广告的商家微信号,而万小刀属于自媒体大V,且文章中并没有广告。
这件事情一经曝光,引发网友关注。
人们想知道一个答案:明星的肖像权保护与公众的批评表达之间,边界在哪里?
8张照片被小沈阳索赔18.3万!
3月28日,自媒体人“万小刀”发文称,艺人小沈阳以“肖像权纠纷”为由起诉他,索赔18.3万元。
起因是,万小刀曾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万小刀”上,发布了题为《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的文章,这篇文章中,万小刀采用了几张小沈阳接受采访时的照片截图,小沈阳以此认为万小刀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把万小刀告上了法庭。
从万小刀提供的民事起诉状中可知,小沈阳起诉的理由是:小沈阳系知名艺人,有多部代表作,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而万小刀未经他同意,擅自使用8张包含小沈阳肖像的图片,进行商业引流、推广服务等营利行为,具有明显的商业使用属性,侵犯了小沈阳的肖像权。
对于小沈阳的起诉理由,万小刀显然并不认同。
他认为自己作为小沈阳的粉丝,引用的照片均来自媒体采访截图,目的是“个人学习和艺术欣赏”,完全符合《民法典》“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侵权。
关键词: 因8张照片向大V索赔18 艺人小沈阳 合理维权 滥用权力